記者近日獲悉,中共廣東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正式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的若干措施》,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將納入法治廣東建設考評,“告官見官”將成為常態。
《措施》明確,被訴行政機關要按照“誰主管誰應訴”“誰審批誰應訴”“誰作出誰應訴”原則,依法履行應訴職責,在法定期限內提交答辯狀、授權委托材料、相關證據及依據,不得拒絕或無故遲延答辯舉證,要準時到庭參加開庭審理活動,不得僅委托律師出庭。要依法履行生效判決,認真辦理司法建議。
《措施》明確,要全面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常態化,規范出庭應訴程序,提升出庭應訴質效。對有利于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、有利于加強和改進依法行政工作、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和審判效率的,法院應當通知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,包括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和未依法行政的典型案件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要做好案情分析等應訴準備工作,積極參與法庭質證、辯論、陳述等庭審活動,確?!俺鐾コ雎暋比〉脤嵭?。
《措施》要求,建立府院聯動工作新機制,共同研究解決行政執法和行政應訴中的問題,促進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動,完善行政訴訟與行政復議、行政調解的有效銜接,健全行政爭議多元化解機制,促進行政爭議實質化解?!洞胧愤€明確要求加強行政應訴工作監督,對不履行生效裁判和應訴職責、“一敗再敗”的行政案件、行政機關負責人不出庭應訴率納入“法治廣東建設考評”扣分項。(記者 吁 青 通訊員 陳桂生)